企業店家聘僱僑生、外籍生,這3點未留意恐觸刑責!

by Ching 2020-07-31

暑假到了,多數學生利用這段時間打工賺外快、補貼生活費和學費,今年暑期職缺數也比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增加許多,加上國內出現報復性旅遊,許多飯店業和觀光景點也都大量釋出短期職缺需求。


不過,小編在這邊也要提醒雇主們,當遇到外籍生、僑生應徵工作時,需特別留意相關規定避免觸法。過去就曾有一名在台求學的外籍生,為了補貼生活費,在未申請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到飯店應徵工作,而飯店業者也不了解有相關法令規定就錄用,最後被檢舉違法處以15萬元罰鍰。還有一名外籍生在雞排店打工,但許可證已過期沒有申請重新核發,最後也因此被開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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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店家僱用外籍生、僑生有哪些地方須注意呢?小編彙整了以下3點注意事項,老闆們可以事先了解以免誤觸法令規定:

一、僱用僑外生前先確認工作許可證,非法僱用最高可罰75萬元!

依據就服法§57規定,雇主沒有經過許可聘僱外國人,或許可證失效仍聘僱外國人工作,可處15-75萬元罰鍰。老闆們若要僱用僑生、外國學生,務必要謹慎確認應徵者是否有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證正本(如下圖示1),並比對其護照、居留證或學生證資料來核對身分,而工作許可證最長期限為6個月(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§34),雇主如果要聘僱長期工讀生,必須留意工作證的效期,提醒學生重新申請才能繼續合法工作。


今年起,勞動部為了加快僑外生申請工作許可證的速度,推動數位化的方式申請工作許可函,學生只要透過線上申請就可在8天內取件,還可透過手機驗證後顯示QRcode驗證碼讓雇主掃描,確認是否在效期內(如下圖示2)。

取自勞動部/辨別僑外生工作許可證合法性範例
取自勞動部/僑外生工作許可函

另外,要特別提醒雇主,即便是請外籍生在公司店家幫忙工作不支薪,或純粹體驗工作,都可能被認定是提供勞務而違法!曾有麵攤請了一名外籍生收碗盤、送餐點,因被查到無工作許可證,老闆卻辯稱只是讓學生在店裡幫忙、學習並未支薪,但最後仍被認定是非法工作,雙方都被裁罰上萬元,學生也被限令出境。

二、僑外生有每週20小時工時上限規定,雇主應盡法定義務,看這張圖秒懂!

就服法§50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§34規定中均有提及僱用僑外生有每週工作時數20小時上限的規定,但寒暑假期間的工作時間則不受限。除了工時和一般工讀生不同,其餘勞動條件應和一般全職人員及工讀生無異,例如:每工作四小時應給予休息半小時、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應給予加班費。


另外,僱用僑外生的勞健保、勞退規定如下:


1.勞工保險:因勞保是強制的社會保險,不分本國或外國籍勞工,雇主都有義務幫其所屬員工投保。因此滿5人的企業仍需依法幫僑外生投保勞保,而未滿5人的企業,雇主也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,幫僑外生參加勞保(勞工保險條例§6Ⅲ)。

2.就業保險:就保的適用對象為15-65歲的本國籍受僱勞工,因此外籍學生不能參加就業保險,雇主也無投保義務(就業保險法§5)。

3.全民健康保險:在台灣居留滿6個月的在學僑生、外籍生必須依法參加健保,一般會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申請參加,若無,雇主應幫受僱的在學生申報參加健保(全民健康保險法§8)。

4.勞工退休金:雇主應為本國籍勞工提撥6%勞退金,但僑生、外籍生非勞工退休金提繳的適用對象,不需提繳勞退金(勞工退休金條例§7Ⅰ(4))。

本國籍V.S.僑生、外籍生在職保險權益比較/518人力銀行

三、不小心僱用到大陸學生,恐觸刑責!

目前雖有開放外籍生在台工作、打工,但並未開放「大陸學生」可在台從事工作正職或兼職工作,因此陸生不能在台從事任何有償或無償的勞務或工作(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§15),但在校內從事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則不違反規定,例如:因選修課程或論文需要進行教學研究並領取車馬費、參與無償的服務性社團。


雇主非法聘僱陸生工作,將會以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§15規定,處以1-7年有期徒刑和100萬元以下罰金,而違反規定的求職學生,也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§18規定被強制出境,罰則可說是非常的重!因此若有求職者前往應徵,雇主也應注意求職學生身分,不可不慎。(我想你還喜歡:工讀生、實習生傻傻分不清?徵才前搞懂3重點管理不頭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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