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兒童節撞期,少給一天假違法?

by Ching 2020-03-16

今年的清明節訂在4月4日星期六,因和兒童節撞期,兒童節改到4月3日放假(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§5Ⅱ(1)規定);而清明節因遇到休息日,於4月2日補假,因此,勞工還是可以放到完整的兩天國定假日。又雇主若讓員工在國定假日出勤上班,必須依法加倍給薪。提醒各位老闆,如果沒有依法放假和發給加班費,將可能被罰2到100萬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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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一起來計算連假期間若加班,薪水如何計算,老闆們可依照您公司的情況來參考:


情況一、公司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 (週休六、日)


小明的公司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,因此清明假期可連放四天:4月2日清明節補假(國定假日)、4月3日兒童節補假(國定假日)、4月4日休息日,4月5日例假日(如下圖)。如果小明月薪是3萬6千元,4月2日到4月4日這三天都去公司加班一整天,老闆應付給他多少加班費? 

提示1:4月2日、4月3日是國定假日,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,加倍發給的意思是指國定假日當天工資照給,再加發1日工資(勞基法§39) 。

提示2:4月4日是休息日,依休息日加班費率計算(勞基法§24Ⅱ)。

情況二、公司依排班表出勤


小華為值機客服,月薪3萬元,下面是他4月份的班表,他在4月3日兒童節、4月4日清明節都配合加班8小時,則老闆應付多少加班費?

提示:因公司未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,也未調移國定假日,班表中的4月3日、4月4日是國定假日,依休假日出勤工資加倍發給(勞基法§39)。

又排班制的公司,如果事先徵得員工同意,將兒童節、清明節和其它工作日對調,並約定好調移的日期,則這兩天出勤就不須加倍發給工資(延伸閱讀:可以把國定假日挪到別天上班嗎?怎麼做才合法?)。


以上的答案您都算對了嗎?這麼重要的資訊,趕快分享給您身邊的老闆朋友們了解以免受罰!您也可以點這裡加入518企業LINE官方帳號,定期接收最新法令消息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