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7月新制有哪些?1200通勤月票、租金補貼2.0、未禮讓行人罰6000..7大規定一次看
7月1日哪些新制即將上路?政府各部會規劃多項政策在7月正式實施,包含通勤月票、斑馬線未禮讓行人罰款6000、無薪假補貼最多領9700元、租金補貼年齡擴大至18歲、打房政策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上路等,都和民眾荷包息息相關。《518職場熊報》小編整理了7點新制,幫助大家一次掌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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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1200通勤月票TPASS上路,減輕通勤族交通負擔
為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,交通部推動全國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措施,北中南三大生活圈月票6月15日已在各通路販售票卡,即將於7月1日上路啟用。包括北北基桃生活圈「1200月票」、中彰投苗-台中市民卡「699元(非台中市民卡999元)」、南高屏生活圈公共通勤月票「999元」、台南高雄屏東境內「399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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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300億擴大租金補貼2.0,減輕租房族負擔
內政部推出的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」將在7月3日上午9點開放申請,申請截止日為明年底12月31日下午5點。補貼金額將依照地區、身分等條件給予不同額度補助,每月最高補助2,000至8,000元;針對單身青年、新婚家庭、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、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還加碼1.2倍到1.8倍。
此外,由於《民法》下修成年人為18歲,這次補貼對象也將擴大到18歲,租屋族不用再提供房東資料或取得房東同意就能申請,流程更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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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斑馬線禮讓行人3公尺,未禮讓罰6000元
交通部26日開會決議,斑馬線上禮讓行人標準維持3公尺,並提升罰鍰至6,000元, 6月30日起新法上路。原先警政署頒布只要斑馬線上有人,不論距離遠近車輛都必須讓行,引發不少民怨後緊急喊卡,但經過交通部討論後拍板定案,決議標準維持「3公尺」,違規者可開罰6,000元。
警政署進一步說明,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原則為路口無人指揮時,車頭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(約約斑馬線3條枕木紋)以內,就可認定違規進行取締。
四、平均地權條例7月上路,防止炒房
內政部提出的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修法通過,將在2023年7月施行,希望能打擊房屋炒作,讓房市回歸正常交易。主要修法的5大重點如下:
1.限制換約轉售: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,買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,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,不得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;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,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至300萬元。
2.重罰炒作行為: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、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,或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的炒作行為,都可按戶罰款,最高罰至5000萬元。
3.建立檢舉獎金制度:如發現有人炒作不動產銷售,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,民眾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,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。
4.管制私法人購屋:增加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,限制取得後 5 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。
5.解約申報登錄: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,建商應在30天內申報登錄,違規者將按戶處罰3至15萬元。
五、僱用安定措施,無薪假補貼每月最高9700元
為照顧無薪假勞工,勞動部日前修正「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」部分條文,並在7月起放寬「僱用安定措施」規定。只要是實施減班休息30天以上的雇主,且減班休息勞工已在該單位參加就保3個月以上,就能補貼前3個月平均勞保投保薪資跟協議薪資差額的一半。
因減班休息雇主要付給勞工最低薪資至少要達基本工資,若用目前月薪基本工資26,400元、勞保投保薪資最高45,800元計算,每月最多可補貼無薪假勞工9,700元,最常可補助1年。而這次部分工時勞工、打工族也納入補助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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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修正青年就業旗艦計畫,企業「先僱後訓」員工,每位最高補助5.4萬
疫情後產業復甦但國內仍大量缺工,勞動部修正「青年就業旗艦計畫」,延長訓練期間及補助額度,以補助企業訓練費的方式,鼓勵企業釋出發展性及技術職缺,並提供青年3-6個月培訓專業技能機會。
企業必須先向所在地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計畫,補助方式如下:
1. 提供月薪34,000元以上的職缺,訓練期最長可達6個月,每訓練1人最高補助54,000元訓練費用。
2. 職缺月薪未達34,000元,訓練期間最長為3個月,每訓練1人最高補助36,000元。
七、健保門診藥費、急診部分負擔調漲
新的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自7月1日正式實施,主要針對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調高藥品和急診費用,慢性病處方箋第一次調劑也會收費,希望藉由本次調整落實分級醫療,避免醫療資源濫用。至於原本就有免除資格的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等特定族群則不受影響。
7月起,民眾前往大醫院看病拿藥,恐須多付藥品部分負擔。到基層診所、地區醫院就醫,一般藥品維持新台幣100元以下免收,101元以上收取20%,最多收取200元為上限;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100元以下,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,101元以上收取20%,最多收300元。急診看診部分負擔,診所與地區醫院維持150元不變,區域醫院調整為400元,醫學中心調整為75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