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類人員元旦須強制打完2劑!勞工不配合施打,雇主拒絕上班、開除合法嗎?

by Ching 2021-12-09

雖然目前全台第2劑疫苗覆蓋率已達6成,但國際間又傳出Omicron新冠病毒變異毒株確認案例,為了提升國人的對外來病毒防護力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定特定工作人員、從業人員在明年(2022年)元旦強制完成接種COVID-19疫苗第2劑,如果這些從業人員若沒打疫苗,還能去上班嗎?受僱勞工未配合施打第2劑,雇主可以直接開除嗎?以下透過3點帶你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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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39類場所工作人員須接種第2劑,明年元旦強制實施

明年(2022年)1月1日起,以下四大場所的工作人員、從業人員都被規範要接種2劑疫苗並且滿14天才能進去工作(詳細可參考防疫指引),也就是這些從業人員必須在今年(2021年)12月17日前接種完疫苗第2劑,才不會影響您的工作權益

 

1、教育部:包含高中以下學校、幼兒園、補習班、社區大學、游泳池等。

2、經濟部:包含KTV、桌郵電、酒吧、舞廳、婚宴場所、美容美體按摩店、展覽館等。

3、勞動部:包含職業訓練場所。

4、衛福部:包含托嬰中心、親子館、國術館等工作人員

 

此外,還有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、2、3、7類(詳細可參考CDC官方清單),也被列入須在12月17日須完成第2劑疫苗接種對象,包含「防疫旅館第一線工作人員、客運駕駛、保母、計程車司機、平台外送員、殯葬業人員、貨運司機、賣場收銀員、市場工作人員、郵差、醫療人員、警消人員、選務人員等」,主要是因為這些人員被視為高風險接觸人員,或是政府指定須維持防疫量能、社會運作的工作者。

元旦起4大部會須完成第2劑Covid-19疫苗接種
元旦起4大部會須完成第2劑Covid-19疫苗接種(圖片來源: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)
Covid-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.3.5.7類元旦起須完成第2劑疫苗接種
Covid-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.3.5.7類元旦起須完成第2劑疫苗接種(圖片來源: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)

二、勞工來不及接種,無法上班怎麼辦?勞動部:勞資協商

勞動部表示,目前多數人已接種完第1劑,較多人再等待第2劑,因此勞工如果在上述事業場所服務而來不及接種,導致無法上班,建議雇主應和勞工協商這段期間的薪水發給方式、以及提供勞務方式。然而,醫師若有開立證明不建議施打,又或者勞工因為個人因素無法施打,也可提供每周1次「自費」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,就能進廠工作。因此,如果員工有提供陰性證明,雇主就不能拒絕勞工進入上班

 

另外,如果是新進人員因來不及接種2劑疫苗及滿14天,也可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,就能進事業場所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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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員工不配合接種,雇主可以開除嗎?勞動部:應符合解僱最後手段

目前有未接種疫苗的勞工詢問,如果在上述場所工作,是否會因為未接種疫苗而被資遣?對此勞動部也表示,雇主應先行了解員工不能接種疫苗原因,先採取調動職務、工作場所,或遠距上班、在家工作等方式替代原有工作方式,或協商留職停薪方式,若真的都無法調整,符合「解僱最後手段」,才能用無法勝任工作為理由「資遣」勞工(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)。


最後,小編也要提醒以上事業場所的雇主、人資們,趕緊調查員工的疫苗施打情形,並提醒符合對象的可盡快前往施打,若因特殊情形無法配合打疫苗,也應先了解勞工的困難處,並理性溝通協調出最合適的替代作法,別因此傷了和氣!(我想你還喜歡:雇主要求提供疫苗接種證明才能上班?疫情間的3個勞資問題為你解答